宝安区劳动仲裁委工伤待遇案

来源: 伊律师  日期:11-01  点击:24  属于:相关案例

案号:深宝劳人仲(航城)案【2024】 号。

申请人:陆,男,汉族,证件类型:公民身份证,证件号

码:522132,住址: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县官店镇。,联系电话:

委托代理人:

委托代理人:伊记涛,广东颂博律师事务所律师(特别授权)。

被申请人: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住所:广州市花都区

迎宾大道

案由:工伤待遇等争议。

申请人陆诉被申请人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上劳动

争议一案经本委依法立案后,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于2024 年08 月08

日通过深圳市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双方达成和解由

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。经审查,本委认为理由成立,根据《劳

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,本委仲裁决定如下:

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。

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


关于我们
扫一扫,关注我们最新消息扫一扫,关注我们最新消息
联系我们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

联系人:伊律师

手机:18618373292
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

底部导航
专业刑事辩护、申请取保候审、不起诉意见书、无罪辩护;
民商事案件、合同纠纷、劳动仲裁、工伤保险、交通事故、离婚纠纷、股权纠纷
 版权所有   技术支持:友点软件